1月24日,深圳市文明辦發(fā)布2021年12月城市交通文明指數。12月,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數為91.95分,比上月增加0.96分,比上年同期增加2.43分,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進步指數為1.86%。
12月份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數為91.95分。與上月對比,四項分項指數呈“兩升兩降”現象。
守法率指數為94.37分,比上月增加1.47分。市民感受度指數為85.28分,比上月減少0.21分,處于“比較滿意”到“非常滿意”之間。
交通設施完善指數為95.63分,比上月減少0.45分。
人行道無障礙指數為78.00分,比上月增加0.01分。主要原因是部分監(jiān)測點違章設攤和非機動車亂停放現象有所減少。
12月繼續(xù)對騎、乘電單車佩戴安全帽(頭盔)情況進行調查,結果不納入本次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數計算。調查結果顯示,12月深圳市騎、乘電單車佩戴安全帽(頭盔)的比例,即頭盔佩戴率為88.59%,比上月上升2.29個百分點。
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進步指數為1.86%。從各分項進步指數來看,守法率進步指數為2.27%,市民感受度進步指數為0.11%,交通設施完善進步指數為0.23%,人行道無障礙進步指數為2.33%。
從各區(qū)(新區(qū))城市交通文明指數來看,大鵬新區(qū)得分最高,為96.62分,其次是光明區(qū),得分為96.45分;龍崗區(qū)得分最低,為87.81分,其次是龍華區(qū),得分為89.86分。
與上月對比,各區(qū)(新區(qū))城市交通文明指數呈現“六升四降”局面。福田區(qū)、羅湖區(qū)、南山區(qū)、鹽田區(qū)、寶安區(qū)和龍華區(qū)得分均有所上升,其中寶安區(qū)上升幅度最大,增加3.32分;龍崗區(qū)、坪山區(qū)、光明區(qū)和大鵬新區(qū)得分均有不同程度下降,其中大鵬新區(qū)下降幅度最大,減少1.13分,其次是光明區(qū),減少1.01分。
從各區(qū)(新區(qū))城市交通文明進步指數來看,福田區(qū)、羅湖區(qū)、南山區(qū)、鹽田區(qū)、寶安區(qū)、龍華區(qū)和坪山區(qū)均有所進步,其中寶安區(qū)進步最大,進步指數為4.80%,福田區(qū)次之,進步指數為3.83%;而龍崗區(qū)、光明區(qū)和大鵬新區(qū)則有所退步。(記者 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