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報道(陳紅生 記者薛慶元)新能源汽車銷售熱的同時,相關投訴也不斷增多。江蘇省鎮(zhèn)江市消協(xié)今年1—4月共受理汽車消費投訴292件,其中涉及新能源汽車的消費投訴60多件。消費者投訴的主要問題包括經銷商承諾不兌現(xiàn)、電池續(xù)航里程縮水、質量和售后服務不及時等。
銷售承諾不降價,降價之后不退差
今年以來,“降價”是汽車市場的高頻詞。一些經銷商在售車時承諾絕對不會降價,但降價了卻不退差價,引發(fā)不少消費者投訴。
(資料圖片)
點評:隨著新能源汽車競爭加劇,廠商既想保護自身利潤又希望多賣車,于是各種不降價承諾相繼出現(xiàn),從銷售顧問承諾到生產廠家承諾,從口頭承諾到書面承諾,各種方式都有。價格競爭是企業(yè)市場競爭重要形式和內容,不降價的宣稱雖然能給現(xiàn)在的消費者有一顆“定心丸”,但是長遠來看不啻于公開宣傳后來的消費者不能享受降價的紅利。當然在非壟斷地位下,經營主體可以自由定價,公然宣稱保價的行為并不違法;但是這種逆市場競爭的行為既有可能失去潛在的顧客,還有可能在不得不加入價格競爭時,構成違背承諾的不誠信行為。
提醒:消費者購車時遭遇銷售者的不降價承諾,應要求在合同里增加條款,作出專門的書面承諾,并簽字蓋章,把口頭承諾變成書面的合同約定,并明確具體的判斷標準和賠償標準,以備維權時得到證據(jù)認定。
續(xù)航里程“縮水”,指標成了“紙標”
市場上銷售的新能源汽車,標稱續(xù)航里程達到500—600公里。但在實際使用中,一些消費者發(fā)現(xiàn),與實際續(xù)航里程有很大出入。
點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規(guī)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新能源汽車的續(xù)航里程是消費者選購車輛的基礎考量因素,屬于消費者知情權范疇。讓消費者了解實際續(xù)航里程是廠商的基本義務。新能源汽車廠家和經銷商必須加強宣傳和營銷行為管理,如實、全面告知消費者車輛實際續(xù)航里程、充電速度以及影響因素等信息。
提醒:購買前,要對新能源汽車的品牌、型號、性能有全面了解;購買時,應盡可能做到詳細詢問性能、數(shù)據(jù)以及售后方案,必要時將銷售人員提供的關鍵信息、數(shù)據(jù)或承諾落實在紙上,有意識地保留證據(jù);在發(fā)生質量問題時,第一時間記錄現(xiàn)場、聯(lián)系售后、錄音錄像固定證據(jù)。
質量問題反映多,售后服務不及時
雖然近幾年新能源汽車發(fā)展迅速,但質量問題依舊是消費維權的突出問題。在鎮(zhèn)江市消協(xié)受理的汽車消費投訴中,質量問題和售后服務不及時也占比較高。
點評:針對新能源汽車出現(xiàn)的質量和售后服務問題,新能源汽車廠商要不斷增強質量安全責任和誠信自律意識,確保生產銷售的汽車產品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并向消費者有效提示注意事項和安全風險。經銷商要誠信對待消費者,全面履行合同約定,切實做好售后服務,及時妥善處理相關投訴。
提醒:消費者在購車時,要仔細閱讀車輛的使用說明書,詳細了解“三包”的范圍和易損零配件的質保期限。同時,還要增強自我保護意識,注意留存購車、維修等相關憑證,對商家有關退還購車定金、保險押金等的口頭承諾時,注意留存定金或押金收據(jù),必要時對商家的口頭承諾進行留證,簽訂有效、完整的定金或押金退還協(xié)議,以便在發(fā)生糾紛時更好地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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