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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民意、化矛盾、解民憂不停歇,“觀念能力作風提升年”活動以來,桐柏公安從“細”處著眼,“小”處著手,對轄區(qū)內(nèi)發(fā)生的矛盾糾紛進行認真分析梳理,以情講法,依法調(diào)解,著力解決人民群眾在生活中的難事、煩心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5月8日上午9時許,桐柏縣公安局程灣派出所民警在轄區(qū)開展巡邏,當行至程灣鎮(zhèn)和灣社區(qū)附近時,聽見有人在激烈爭吵,民警遂循聲前去查看。原來,村民張某因鋸掉長在其宅基地上的3棵香椿樹,導致鄰居王某的指責,雙方為此發(fā)生爭執(zhí)。經(jīng)了解,王某和張某系隔墻鄰居,前些年王某在自己家門前種植了幾棵香椿樹,因長時間未修理導致樹根繁衍過快,繁衍的3棵樹苗生長到鄰居張某的宅基地上,越長越高。張某認為這3棵香椿樹是野生的,擔心不清理的話隨著香椿樹的長大會毀壞房子的地基,便直接把這3棵香椿樹鋸掉了,王某發(fā)現(xiàn)后不愿意,稱張某的做法太欺負人了,就算那3棵香椿樹影響到張某的宅基地,對方也應該提前告知一下,張某聽到王某的指責,很是生氣,雙方話不投機在門前發(fā)生激烈爭執(zhí)。
民警了解情況后,本著鄰居之間和睦相處的原則,當即聯(lián)系村干部到場對雙方當事人進行耐心勸解,面對面與雙方當事人溝通,疏導積怨情緒,聽取合理訴求,同時從法律法規(guī)、鄰里關(guān)系、人情世故等方面入手,切中要害做思想工作。在民警、村干部和雙方親戚、鄰居的共同勸說下,雙方終于達成和解。張某對自己不打招呼就鋸掉3棵香椿樹的行為向王某道歉,表示以后有事會多溝通,王某也表示樹被鋸掉也沒啥大不了的,只是張某沒打招呼導致自己內(nèi)心生氣,已對其諒解,雙方互不追究,握手言和,矛盾就此化解。
警方提醒:鄰里之間難免會出現(xiàn)摩擦和矛盾,在出現(xiàn)矛盾后雙方都應該心平氣和地解決,切不可惡語相向甚至大打出手。發(fā)生激烈爭執(zhí)甚至肢體沖突不僅不利于矛盾糾紛的化解,反而會進一步激化矛盾,造成更為嚴重的后果,導致更大的損失。(劉振偉 肖書鼎 何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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