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5月29日,從青島市北應急管理局獲悉,三家企業(yè)因發(fā)生事故后未按規(guī)定報告,定性為漏報,被分別處罰。
5月26日,四川龍野建設工程有限公司7.9受傷事故漏報,兩項違法行為共處叁拾壹萬元罰款;青島公交集團市南巴士有限公司2021.12.28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漏報,被處人民幣貳萬元罰款;交運集團青島溫馨巴士有限公司2022.4.11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漏報,被處人民幣五萬元罰款。(處罰決定書文號分別為魯青北應急罰[2023]SG5\6\7號)
重要提醒:未經授權,禁止轉載!
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