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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張靜律師解答:不能?;閮荣浥c財產給情人,只能由妻子起訴贈與合同無效要求返還,男方自己不管以什么理由或案由起訴,都容易敗訴。如下面這個案件,男方婚內買房給情人,分手后起訴借名買房要求過戶回來,但沒有證據證明當初買房時有借名買房的合意,最終敗訴。
判決書節(jié)選:
本案爭議焦點是:羅男本案所提房屋確權、過戶主張是否應予支持。案件事實表明,羅男在其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出資為唐女購買涉案房屋,羅男配偶并不知情;羅男的出資行為,處分標的是金錢而并不是房屋。對涉案房屋購買后產權登記在唐女名下的法律后果,羅男當應清楚。羅男主張其與唐女之間成立“房屋代持”或“借名買房”關系,但羅男并無對此提出證據證明雙方存在“房屋代持”或“借名買房”、唐女應將產權向羅男予以過戶的約定,羅男本案要求唐女將涉案房屋產權過戶到羅男名下,所持事實及法律依據不能成立;羅男對唐女關于借款購房、“居住十年以償還借款”主張?zhí)岢龅漠愖h,并不能對羅男“房屋代持”或“借名買房”主張產生積極的證明意義。
依羅男本案主張,其基于善心將涉案房屋的物權登記于唐女名下,并非為規(guī)避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或限購政策,即羅男對涉案房屋產權登記行為本身并無異議,不動產登記簿的記載與當時涉案房屋的實際權利狀態(tài)并非不符。據此,羅男本案否認產權登記狀態(tài),要求判令涉案房屋所有權歸其所有,缺乏正當的法律依據。涉案房屋的購買,與雙方當事人當時存在的非正常兩性關系密切相關。鑒于羅男本案所提訴訟請求為確權、過戶,對羅男的出資行為如何善后,基于民事訴訟“不告不理”原則,本院判決由雙方另尋途徑解決,在本案不作調處。判決駁回羅男全部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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