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官方網(wǎng)站于5月28日晚間公開《關于調整商品住房交易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下稱“《通知》”)。《通知》提出保障合理住房需求,從市外遷入本市戶籍的居民家庭在購房前落戶滿1年,可在住房限購區(qū)域購買首套住房;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須持有本市《居住證》,且在購房之日前2年在本市連續(xù)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可在住房限購區(qū)域購買住房。
《通知》還要求促進二手住房流通,房屋產權人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滿2年,或商品房買賣合同網(wǎng)簽備案滿3年且取得《不動產權證書》的,可上市交易;已購買或新購買的二手住房,房屋產權人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滿2年的,可上市交易。
此外,《通知》強調強化住房金融支持,主要措施包括三條。一是全市各銀行業(yè)金融機構及時優(yōu)化房地產金融服務,適當降低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比例和利率定價水平,具體由陜西省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研究確定。
二是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住房(144㎡及以下)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購買非普通住房(144㎡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5%。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住房(144㎡及以下)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5%;購買非普通住房(144㎡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
三是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通過公積金貸款購買住房的,單繳存職工貸款最高額度不超過65萬元,雙繳存職工貸款最高額度不超過85萬元。
此外《通知》還明確二孩及以上家庭購買商品住房、28周歲及以上的未婚人士購買首套商品住房的,按照“剛需家庭”對待。(宗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