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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一名男子刷到杭州一名博主的視頻,從內(nèi)容判斷博主是有錢人,確定其住處后趕到杭州實施盜竊。澎湃新聞8月10日從杭州西湖區(qū)檢察院獲悉,涉案的馮某已因盜竊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1.2萬元。檢察官提醒:在社交平臺分享日常生活時應(yīng)屏蔽涉及個人隱私的敏感信息,保護自身安全。
2022年10月,馮某刷到杭州一名博主分享日常生活的視頻,推測其住所位于高檔小區(qū),是有錢人,并通過網(wǎng)絡(luò)地圖確定該小區(qū)依山傍水,價格不菲,遂起盜竊之意。去年12月27日,馮某從廣西老家出發(fā)前往杭州,準備了雙肩包、手套、橡皮艇等工具準備作案。次日抵達后,他為避開監(jiān)控,打車到博主家的隔壁小區(qū),劃充氣橡皮艇過河,繞到目標小區(qū)后山,天黑后通過柵欄的破洞進入,躲進一間正在裝修的房屋內(nèi),發(fā)現(xiàn)隔壁正是博主住處。
等到次日凌晨,馮某用在裝修屋內(nèi)找到的人字梯和繩子爬到博主家二樓陽臺入室。他通過視頻已對房子布局有所了解,徑直進入目標房間,盜竊金銀首飾、品牌女包、外幣等,又進地下室偷了4瓶茅臺,得手后從大門離開,將人字梯、繩子放回原處。次日,馮某前往廣州將女包銷贓,因覺得金銀首飾是假貨,將其丟棄,茅臺酒、外幣則帶回了老家。博主發(fā)現(xiàn)被盜后報警,馮某今年1月被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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