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昨日召開的新聞發(fā)布會上獲悉,從7月1日開始,全市2021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工作全面啟動,每月繳存基數將進行調整,最高達28400元,同比2020年度最高繳存基數上調2000元。
繳存基數按職工本人2020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工資總額)核定,具體口徑按《關于調整機關企事業(yè)單位在職人員計提住房公積金工資總額基數的通知》規(guī)定執(zhí)行。工資總額是指單位直接支付給職工的全部勞動報酬,不論是在成本中列支的還是在其他項目中列支的,均應計入工資總額。
各地繳存基數最高不得超過蘇州市2020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即28400元,職工本人繳存的月工資基數超過最高限額的按最高限額計算,不到最高限額的按實計算,最低原則上不低于全市各地最低社保繳費基數。根據疫情防控常態(tài)化管理要求,本年度基數調整期限從7月1日開始,到8月31日結束。
各類企業(yè)、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社會團體等繳存比例區(qū)間單位和職工各5%至12%。繳存單位經本單位工會或者職代會討論通過,在年度調整期內可以申請重新自主確定繳存比例。
為維護低收入職工權益,在年度調整期結束后,工資基數仍未調整且繳存基數低于當地社保最低繳費基數的,由市公積金中心統(tǒng)一調整至當地社保最低繳費基數。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4月,我市作為全國試點,新增靈活就業(yè)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相關規(guī)定。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工工資基數應與本人社保繳費基數一致。工資基數和繳存比例上下限按照繳存企業(yè)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范志偉告訴記者,自制度施行以來,已有1536名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工繳存公積金。
另外,自今年7月20日起,自由職業(yè)者亦可參加我市住房公積金制度,本住房公積金結算年度月繳存額最低為500元/月,每增加500元為一檔,最高不超過5000元/月。
從7月開始,職工可通過登錄“蘇州公積金”App、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網上個人業(yè)務系統(tǒng)查詢、下載本人2021公積金年度對賬單。有需求的職工也可以到繳存所在地住房公積金服務大廳柜面查詢、打印。(記者 余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