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高通發(fā)布了該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0日的2019財年第一財季財報。財報顯示,高通第一財季營收為48億美元,較去年同期的60億美元下降20%;營業(yè)利潤為7億美元;凈利潤為11億美元。
具體來看,高通CDMA技術集團第一財季營收為37.39億美元,與上年同期的46.51億美元相比下滑20%,與上一財季的46.47億美元下滑20%。高通技術授權集團第一財季營收為10.18億美元,與上年同期的12.66億美元相比下降20%,與上一財季的11.13億美元相比下滑9%。
而從凈利潤來看,高通第一財季凈利潤為11億美元,上年同期的凈虧損為60億美元,上一財季的凈虧損為5億美元;不按照美國通用會計準則計量的凈利潤為15億美元,比上年同期的14億美元增長2%,比上一財季的13億美元增長16%。
高通2018財年第一財季業(yè)績虧損,主要是財報中計入與美國《減稅與就業(yè)法案》相關的60億美元一次性支出,以及歐盟委員會對該公司處罰的12億美元罰款。
由于尚未與蘋果達成和解,高通預計2019財年第二財季營收將繼續(xù)呈現(xiàn)下降趨勢,營收將介于44億美元到52億美元之間,其中值為48億美元,略低于市場預期。
在財報后的分析師電話會議中,高通表示相比競爭對手,高通在WiFi業(yè)務上繼續(xù)獲得市場份額,芯片銷售和削減成本等因素都支持第一季度的業(yè)務表現(xiàn)。高通首席執(zhí)行官史蒂夫·莫倫科夫(Steve Mollenkopf)稱,他對該公司的授權行為遭遇的訴訟很有信心。“我們將在2019年在關鍵問題上與蘋果達成協(xié)議,可能通過和解,也可能通過訴訟。我們?yōu)閮煞N情況都做好了準備。”
當?shù)貢r間周三,高通宣布與華為就專利和授權問題達成一項短期授權協(xié)議,有效期一直到該公司的第三財季(即今年第二季度)。高通首席財務官喬治·戴維斯在與分析師就公司財務業(yè)績舉行的電話會議上表示,華為每個季度將向高通支付1.5億美元。
華為和蘋果是僅有的兩家仍就授權條款與高通對抗的企業(yè)。在和華為達成短期和解后,蘋果成為高通專利授權費的唯一反對方。
高通與蘋果公司將于3月和4月就專利和授權問題對簿公堂,高通和蘋果之前已經(jīng)在美國、中國等地發(fā)起了多場官司。
去年12月10日,福州中級人民法院授予了高通針對蘋果公司4家中國子公司提出的兩項訴中臨時禁令,要求他們立即停止針對高通兩項專利——包括在中國進口、銷售和許諾銷售未經(jīng)授權產(chǎn)品的侵權行為。相關產(chǎn)品涉及iPhone X在內的7款iPhone主力機型。
去年12月20日,德國慕尼黑地方法院授予高通針對蘋果的禁令,禁止后者在德國銷售部分使用英特爾芯片和另一家供應商Qorvo零部件的iPhone手機。
此前,觀察者網(wǎng)曾獨家報道,蘋果公司副總裁、首席訴訟律師克拉爾在與觀察者網(wǎng)談論此案時表示,蘋果對與高通在5G領域的合作仍持開放態(tài)度,“我們希望能夠合作,現(xiàn)在是高通不愿意,” 她說。
高通的麻煩不僅限于此,美國聯(lián)邦貿易委員會(FTC)在2017年1月指控高通在無線芯片行業(yè)存在壟斷行為,迫使蘋果等客戶預期展開獨家合作,并收取“過高”的技術授權費。FTC認為,高通的行為阻止了競爭對手進入這一市場,推高了手機成本,而且傷害了消費者的利益。
對于FTC的庭審結果走向,高通執(zhí)行副總裁、總法律顧問唐·羅森博格在30日的聲明中表示,“在本案中,F(xiàn)TC遠未能完成其證明義務。庭審中的所有實際證據(jù)均表明,高通多年來的研發(fā)和創(chuàng)新促進了整個移動產(chǎn)業(yè)經(jīng)濟的競爭和增長,并為全球消費者帶來福祉。我們的許可費率早在我們開展芯片業(yè)務之前就已確立,并經(jīng)過了反復驗證。這一費率公平且準確地反映了我們專利組合的價值。高通的技術為整個行業(yè)的繁榮和競爭提供了重要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