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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消息網(wǎng)12月28日報道據(jù)共同社12月28日報道,美國蘋果公司日本法人因智能手機“iPhone”免稅銷售問題,被追征了約140億日元(約合7.3億元人民幣)消費稅。主要原因是蘋果店未能辨別并非免稅對象的、以倒賣為目的的購機。有意見認為,日元貶值使日本的產品價格相對較低,令日本成為商品倒賣的熱門貨源地。
調查公司MM綜研(東京)10月公布的iPhone售價調查結果顯示,最新款“iPhone 14”的128GB版在日本正規(guī)網(wǎng)上商店的定價為11.98萬日元,在全球37個國家和地區(qū)中價格最低。
MM綜研研究部長橫田英明指出:“如果能免稅,那么購機還能再免除10%的消費稅。哪怕只倒賣1臺,也有賺頭?!?/p>
有多名成員的組織每天造訪同一家藥妝店,大量購買高檔化妝品等……全國免稅店協(xié)會會長阿部英行大約一年半前曾在調查點目睹這種景象。
共有70家單位加盟的全國免稅店協(xié)會發(fā)布了指導方針,提醒對于一次性免稅購買20個以上同一商品的顧客要加以注意,但違規(guī)問題依然不斷。相關人士稱,有顧客在蘋果店購買了數(shù)百臺iPhone。阿部表示:“在個人買旅游紀念品的范圍內(購物),這是免稅制度的宗旨。店家不可能沒注意到購買數(shù)百臺有蹊蹺?!彼J為若性質惡劣,應該撤銷免稅店許可或者公布店名等,加強處罰措施。
政府也將從明年春季起,把免稅對象限制為持有“短期逗留”等在留資格的人員,以減輕店方負擔。不過,前札幌國稅局局長、稅務師豬野茂指出,“光靠這些措施作用很有限,就算事后查明違規(guī),也無法向購買者征稅?!彼ㄗh,“應該考慮像外國那樣,把制度改為先以含稅價銷售,在離境時經(jīng)海關確認后退稅?!?/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