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線 中安新聞客戶端訊 3月22日,宣城市涇縣涇川鎮(zhèn)居民文小寶冒雨趕到涇縣公安局桃花潭派出所,將一面寫有“高效規(guī)范辦實事、真誠貼心為人民”的錦旗送到戶籍窗口,感謝戶籍窗口民警輔警為他提供原始證據,助力他按時享受退休待遇。
市民送錦旗
事情是這樣,2022年2月28日17時許,文小寶來到桃花潭派出所戶籍窗口求助。據其介紹,其原系桃花潭鎮(zhèn)街道居民,在桃花潭鎮(zhèn)水東縫紉社工作,1986年調到涇縣化肥廠工作,隨后將戶口遷到涇川鎮(zhèn)。他的實際出生日期是1962年3月4日,可他人事檔案中的出生日期卻是1963年3月4日,與其身份證和戶口簿上的出生日期相差整整一年,如不能提供原始證據,人社部門只能按照人事檔案上載明的出生日期來認定,他享受退休待遇的時間將會延期一年。因此,文小寶請派出所幫忙查找他1988年以前的戶籍資料,并提供相應證據。
雖然時隔30多年,查找原始證據十分困難,但接到求助后,戶籍窗口的同志二話沒說,立即扎到成堆的老舊資料中認真查找翻閱。工作人員深知,要想證明文小寶沒有更改出生日期,只有找到文小寶參加工作前的戶籍資料。經過翻閱幾十本戶籍底冊,終于在1981年的戶籍資料中找到了文小寶父親的戶籍信息。在其父親的同戶人員中,文小寶登記的出生日期為1962年3月4日,證明了文小寶在參加工作前未更改過出生日期。
經桃花潭派出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成功解決了文小寶不能按時辦理退休的難題,于是出現了本文開頭的一幕。(吳高鵬 王響寧 記者 張毅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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