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廣東廣州,網傳一架廣州飛往上海的航班上,疑似有一名乘客鬧事后被警方帶下飛機。
本文圖片均為看看新聞Knews
(資料圖)
究竟是怎么回事?
據(jù)了解,這趟航班原定于21點40分起飛,經查詢起飛時間為凌晨1點50分。原定降落機場為上海虹橋機場,最后降落機場為上海浦東機場。
昨天,廣州白云機場工作人員表示,飛機晚點原因包含天氣因素與人為原因。另一方面,航站樓派出所工作人員稱接到機組人員報警,他們將一名被機長拒載的乘客帶下飛機,該乘客被帶下飛機后,未被拘留,自行進行了改簽。至于機長為何要拒載該乘客,警方并未說明。
據(jù)知情網友透露,這趟航班確實原定21點40分起飛,但因天氣原因導致航班延誤,凌晨0點08分才準備起飛,飛機也已順利推出跑道,然而就在臨近起飛時,一位乘客突感心臟不適,需要下機。
秉承著生命第一的原則,航班機長頂著所有壓力,又將飛機開回了登機口,讓這名身體不適的旅客下機。但因時間延誤,飛機已經無法在虹橋機場關閉前抵達,只能選擇改落上海浦東機場。
就當大家默默等待下一次起飛時,一名男子突然在飛機上大鬧,有知情人士稱,該男子因不滿降落機場從上海虹橋機場改到浦東機場,也有人稱是男子想從經濟艙換到商務艙……
面對該名男子的舉動,其他旅客非常氣憤,大喊著讓男子滾下去。最終機組人員只能選擇報警處理。
網友吵翻
有網友認為:無論如何都不應該在飛機上鬧事,自己的時間是時間,別人的時間也是時間,況且這還涉及到人命。
也有人認為:機組人員做得很好,以生命為主處理很棒。
但也有網友認為:機鬧不可取,但航空公司應該做好相關后續(xù)處理事宜。
飛機上維權影響起飛,即使沒有打罵也違法嗎?
那么,如果在飛機上維權,影響了飛機起飛,就算沒有打罵行為,還是可能違反相關法規(guī)嗎?
華東政法大學刑事法學院教授吳允鋒對此解答:民航客機作為一種比較特殊的交通工具,相關法律都是進行嚴格規(guī)范的。在飛機上跟機組糾纏的話,對乘務人員包括乘客,還是一種潛在的危害。根據(jù)治安管理處罰法,如果情節(jié)達到一定標準,是可以進行罰款或行政拘留之類的。
如果因天氣或旅客突發(fā)疾病等,飛機延誤或降落地點改變等,旅客應該如何維權呢?
吳允鋒對此解答:根據(jù)民用航空法,航空公司是有一些責任,比如采取補班、轉乘其他交通工具等方式,幫助旅客完成后續(xù)行程。但是可能因為是不可抗力嗎,這種基于更大的人身安全的保護,一般來說航空公司是不具有賠償責任的。大家要理性維權,保留好訂票單據(jù)、憑證等。理性維權的同時,也要進行依法維權。
機艙鬧事,后果可不小
在狹小的機艙中,“機鬧”可能會造成不可預知的后果,我國對“機鬧”的規(guī)制也是早有制定。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聚眾擾亂車站、碼頭、民用航空站、商場、公園、影劇院、展覽會、運動場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聚眾堵塞交通或者破壞交通秩序,抗拒、阻礙國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員依法執(zhí)行職務,情節(jié)嚴重的,對首要分子,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法》第一百二十三條:對飛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員使用暴力,危及飛行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民用航空法》第二百條規(guī)定:違反本法規(guī)定,尚不夠刑事處罰,應當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guī)定處罰。
2018年5月1日,《關于在一定期限內適當限制特定嚴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意見》正式實施,規(guī)定了這九類嚴重“機鬧”旅客將被“禁飛”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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